三部委出台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被疑监督力度有限
银监会、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共同起草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分为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银行服务收费管理有望完善。
本报此前曾持续披露银行收费服务中存在的投诉热点。《办法》虽然对部分投诉焦点有所监管,但仍存在漏洞。
法律界认为, 《办法》提出的政府定价、指导价范围太窄。而在市场调节价方面,监管方给银行自由调节空间过大。
按照《办法》,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项目,主要是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基本商业银行项目服务,包括银行汇票、本票、支票、贷记转账和委托收款服务等。
除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以外,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商业银行总行(总公司)制定和调整,分支机构不得违反总行(总公司)的规定,自行制定和调整服务价格。价格制定和调整时必须有统一的业务说明和宣传材料,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