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在近两年内,除了依靠着iPad与iPhone两大利器横扫了整个电子市场,同时也不断地在与全世界的同行们打着各式版权官司,谷歌、三星、摩托罗拉、HTC和诺基亚等手机巨头均牵涉其中。细数之前的“战例”,苹果基本拿下了所有主动出击的专利权官司,但却在与唯冠科技的商标权争夺战中败下阵来。
早在2010年6月,苹果在深圳起诉唯冠科技,要求确认其为“i-Pad”商标的专用权人。但是,唯冠国际旗下唯冠科技 (深圳)公司2001年就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此事距今已有11年,当时苹果还没有提出“iPad”的概念与品牌名称,因此法庭认为唯冠科技(深圳)并没有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