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查扣45台侵权iPad 2
昨日,记者从省会新华区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获悉,2月8日,他们接到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函件,称“苹果公司iPad商标侵权”。
该经济检查大队副队长高炜表示,鉴于石家庄市场上苹果门店众多,接到这封函件和对方出具的商标持有权证书与证明等材料后,他们立即与国家工商总局核实相关信息。
在调查得知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属实后,2月9日,该经济检查大队立即对辖区苹果专营店及苹果产品销售门店开展了侵权产品查处行动。
高炜表示,对涉嫌商标侵权的商品依法一律没收,并处非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
经过两天的摸排查处,截至昨日17时,该经济检查大队已查扣苹果iPad 45台,全部为iPad 2系列。
“由于对商标侵权案的处罚额要以非法经营额作为计算依据,故此,我们正在整理这两天没收侵权iPad的几家苹果门店的销售记录。”高炜介绍,暂时不能透露具体处罚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