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出击
五措施解决“理赔难”,
“惜赔”要受罚
昨天,省保险监管部门透露说,为了缓解社会上普遍反映的车险理赔难题,国家保监会不仅正
式下发《关于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还提出了五条具体的解决措施。其中,除要求保险公司要缩短工作时限、简化理赔手续,建立小额车险快赔快处机制;修改完善车险条款,定细定实权利义务,从源头上减少争议的产生;定期开展车险积压赔案清理工作;加大员工培训,提高业务和服务水平外,监管机构还将加大对理赔服务指标的考核,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据介绍,为了着力解决拖赔、惜赔和无理拒赔等问题,包括我市在内的全省都将定期开展车险积压赔案清理工作,即集中清理未决赔案。这就意味着,今后一旦发生或发现“惜赔”、“拖赔”以及无理拒赔车险案件时,监管部门不仅既要监管更要处罚。据悉,目前我省已经启动了车险案件结案时间等相关监管工作,这大大保障了车主的自身权益。
新规颁布
车险理赔10天内赔付将成现实
“简化理赔手续后,车险理赔不仅越来越简单,10天内赔付也将成现实。”相关业内人士介绍说,目前,由于各家公司的规定不同,各保险公司会根据理赔款的金额,设置不同的赔付时间规定。为此,即将颁布的相关法规统一将车险赔付的时间定在10天内。而对于理赔案件超过规定的赔付时间,消费者既可向保监会等各级保险监管部门投诉,也可要求保险公司给予合理的违约赔偿。
经了解,对于赔偿数额不能确定的案件,保险公司可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来确定数额。此外,各保险公司还应建
立预先赔付制度。同时,为了落实和缓解车险理赔难题,相关法规将对车险理赔案件的审核时间做出具体的规定。如今后,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索赔资料之日起1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公司责任做出核定;涉及人身伤亡的,自收到报案资料之日起3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公司责任做出核定;不属于保险公司责任的,自做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赔通知书,保险公司还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