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兵认为,对吴英判处死刑肯定存在问题,至于吴英是否有罪和判何罪名,因他没有看到全部的案件卷宗,暂不方便表态。但他认为,吴英不符合集资诈骗罪的要件之一,即该罪的对象是不特定公众,而吴英案的11名债权人是吴英的朋友。另外,他认为该案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案件尚未审判,东阳市政府公告查封本色集团,政府并没有这个权力,这还直接导致吴英不能还债。另外,查封的资产去向不明。
何兵称,吴英案还反映出一个核心问题即金融垄断。
案情回放
吴英,案发前的身份是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这个31岁的女子,是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塘下村人,曾经营过美容店、理发休闲屋等,并最终成为浙江亿万富姐,现在她正在看守所等待最高人民法院对其死刑复核的结果。
吴英的命运跌宕起伏。2007年3月吴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捕。
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1月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判决,裁定驳回吴英的上诉,维持对吴英的死刑判决。
浙江省高院二审裁定出来后,社会高度关注。
2月7日浙江省高院吴英案二审审判长就吴英案具体案情五大焦点作出书面回应。
针对有网帖称浙江省高院无奈判处吴英死刑,判决属于枉法违心的传言,浙江省高院予以否认,并称将追究造谣者责任。
2月14日最高法首次回应此案,称将依法审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