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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义勇为遭“区别对待” 男子因有前科而被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16   作者:秋天

      潘辉强说,自己以前在福建打工时,帮几名盗窃的朋友开过车,服刑了9个月。“我救人时并没想过要得什么荣誉,见义勇为的称号对我并不重要,但因为我以前犯了案子而评不上,我不能接受。”潘辉强说,现在大家都议论这件事,好像自己的过去是多么的不可饶恕,这让自己感到很难过。

      官员否认案底影响申报

      金屯镇副镇长杨西东说,贵溪市政法委很重视(见义勇为)这件事,后来发现潘辉强有案底,虽然已经结案,但还有同案犯至今没有落网,所以不好申报,让镇里跟潘辉强解释下,“潘辉强比较要强,看重荣誉,但有案底我就没办法了。”

      贵溪市政法委副书记李卉否认因潘辉强有案底而不予评选的说法。她说,相关部门不否定潘辉强见义勇为的行为,但因为评选过程中还有事迹更为突出的典型,所以潘辉强没有被评上。

      ■ 对话

      “伸张正义是每个人的职责”

      潘辉强,36岁,贵溪人,挖掘机租赁商,两家砂场的老板。

      新京报:与歹徒对峙时,你怕吗?后悔过吗?

      潘辉强:什么也没想,就想把他给制服了。不把他抓住了,生命财产损失会更大。

      新京报:当时除了你,还有人出来帮忙吗?

      潘辉强:当时就我一个人,有两个邻居探了一下头,歹徒拿着手电筒照了一下他们,叫他们进去,他们就把门关起来了。

      新京报:评审见义勇为时,提及你的服刑经历会不会让你感到不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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