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是2011年5月24日下午3点多钟,地点在位于南京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一村庄的出租屋内,一床裹起的被子中隐隐传来了“呜呜”的声音。
等到民警掀开被子,他们看见了一位女子,全身赤裸,手脚被捆绑,嘴巴里塞着破布,头部被胶带缠裹,眼睛被层层包裹,仅留鼻孔呼吸,身上多处伤痕。
“啊!”在破布从小云口中被拿出时,她屈辱地哀嚎着。
房间内还有一个人,一个男人,他就是曾某。
“当时我在给朋友小孙打电话,等我反应过来时,一把尖刀架在了我的脖子上”,小云当晚从单位下班回家途中,路经雨花台区一村庄的绕越公路涵洞口,“当时下着大雨”。
小云努力在黑暗中分辨对方的样貌,“戴着帽子,穿着雨衣,让我将身上的钱给她”。
就在小云掏出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时,对方突然变样,上来对着小云一阵殴打,其后用绳子等物品将小云捆绑起来,连拖带拽将其带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其后的40多个小时,是小云不愿回忆的,一审法院——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经审理查明,曾某将小云绑回自己的暂住地之后,将其衣服脱光,用破布塞嘴,用胶带捆绑手脚,并且缠裹头部及眼睛,只留鼻孔呼吸,多次强行和小云发生性关系,并多次对小云进行殴打,“其间不让被害人进食任何食物”。
对于上述环节,曾某在一审以及昨日的二审时都给予了认可,“我还拿了她的手机使用”。
茶园雨夜强奸高中女生
其实早在警方对小云失踪案立案不久,他们就发现小云的失踪与12天前发生在江宁一茶园的强奸案有诸多相似之处,遂并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