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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前科青年申报见义勇为遭拒续:称会再次挺身而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16   作者:叶子
    为核实潘辉强的说法,记者采访了金屯镇副镇长杨西东,他说市政法委对这件事情也很重视,后面发现潘辉强有案底,虽然他已经结案了,但还有同案犯至今还没有落网的,所以不太好申报,让镇里跟潘辉强解释下。“镇里也很关心潘辉强,准备帮他报销医疗费并在大会上表扬。不过潘辉强比较要强,他并不看重钱,而是非常看重荣誉。但有案底我就没办法了。”杨西东说。

      贵溪市政法委副书记李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了是因为潘辉强有案底而不予评选的说法。她表示相关部门不否定潘辉强的见义勇为行为,但因为在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评选过程中还有事迹更为突出的典型,所以潘辉强没有被评上。“之所以出现这样的误会,可能是多个环节的沟通中出现了错误的理解。”李卉说。

      事件凸显见义勇为奖励保障尴尬

      尽管贵溪市政法委对此予以否认,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事件暴露出当地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褒奖和保障长期缺乏投入等问题。

      按照《江西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只要存在为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就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并根据事迹的影响程度,分别由省、市、县(区)进行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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