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政法委一位干部向记者坦言,因为经费紧张,贵溪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评选平均一年才一个人。贵溪市于2003年开始设立见义勇为基金,最初只有10万元,目前也只有五六十万元。因为只能从基金产生的微薄利息里拿出钱来进行奖励,因此“只能选择事迹更为突出的表彰”。
此外,按照《江西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公安、民政、财政、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司法、教育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的相关工作。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因为缺乏具体的实施方案以及制度设计上的缺陷,相关部门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保障很难形成合力,只能依靠负责评定的综治部门一己之力。然而由于资源有限,除了每年对新评选出人员进行奖励表彰外,对此前评上的人员每年每户也只能蜻蜓点水的进行慰问,难以对见义勇为者起到实质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