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及时规范管理、引导低速电动汽车发展利大于弊
发展低速电动汽车在发展经济、拉动就业、满足出行需求、促进节能减排和自主创新等方面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但如果任由其盲目发展,可能会影响行业技术水平的提升、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不利于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长远、可持续发展。低速电动汽车产品性能、质量上的问题,可以通过制定相应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企业加以技术改进的方式予以解决;铅酸电池污染隐患的问题可以通过规范回收利用体系的办法来防患。电动汽车最高设计时速与成本显著相关,提高最高设计时速对电池、电机和电控等关键零部件的要求是一个质的变化,降低最高设计时速确实可显著降低电动汽车的生产成本;提升低速电动汽车的安全性、可靠性、舒适性等性能水平需要付出相应的成本代价,但改进后的低速电动汽车相对于普通电动汽车依然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
如何对低速电动汽车进行管理,已成为行业管理无法回避、必须正视的一道难题。如果严格按照现行新能源汽车企业和产品准入管理原则,对低速电动汽车简单地采取一刀切的管理方式强制全部取缔,并不符合产业发展实际和市场发展规律;如果放任不管、默许违规企业生产销售,粗制滥造的产品就会充斥市场,必将影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如果现在管理上不作为,等到低速电动汽车发展到较大产业规模再来规范的话,必定会重蹈电动二轮车“国标暂缓执行”的覆辙。
电动汽车产业化是一个具有长期性、系统性、渐进性特点的复杂系统工程。发展低速电动汽车不仅是为了适应当前较低的技术水平现状,还具有更长远的战略意义。从现实角度来看,低速电动汽车是推动我国电动汽车产业化、启动电动汽车大规模消费市场的极佳产品;从长远发展来看,低速电动汽车可作为特殊区域、特殊用途、特殊人群用车长期发展,其性能水平也将随着关键零部件技术的发展而提升。为解决现有高速电动汽车产品有价无市的市场形势,有效利用电动汽车现有技术水平,在发展电动汽车大方向不变的前提下,优先发展市场需求量大、技术发展障碍小的低速电动汽车更符合我国的现实国情,也更有利于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当前规范低速电动汽车发展,可有力扩大电动汽车的产业规模,通过技术改进也能带动关键技术的产业化,进而促进高端电动汽车的发展,是实现电动汽车产业化的必由之路。
对低速电动汽车坚决抑制、强制取缔或者放任不管,都不符合科学发展观。加强管理引导低速电动汽车规范发展,利大于弊。建议有关部门充分借鉴国外政府相关产品分类管理的经验并立足国情,及时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尽早明确低速电动汽车的分类管理的模式,通过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法规体系加以引导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