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  
    行业频道
    组织机构 | 工业园区 | 铜业标准 | 政策法规 | 技术资料 | 商务服务 |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伦敦铜价 | 纽约铜价 | 北京铜价 | 浙江铜价 | 江苏铜价 | 江西铜价 | 山东铜价 | 山西铜价 | 福建铜价 | 安徽铜价 | 四川铜价 | 天津铜价 | 云南铜价 | 重庆铜价 | 其它省市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综合新闻 » 正文

    簋街消防车遭抢行 折射出中国的执法力度和公民意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19   作者:方华

                  追访

      消防 呼吁车辆绕开火灾现场

      昨日,丰台、东城、海淀等多个城区消防中队的消防员称,救火途中遭遇社会车辆不避让的情况并不少见。

      一位消防员称,出现场时,有时眼看前方火苗越来越高,可前方车辆就是不紧不慢。“有交警疏导还好点,如果没有可能就会耽误火情。”

      多名基层消防员坦言,如火灾发生在上下班高峰期和繁华路段,最容易堵车。“比如上下班高峰期的二三环,前方车流拥堵好几千米,体型庞大的消防车又走不了应急车道。”

      2011年11月8日至今,北京消防局多次通过官方微博呼吁司机绕行起火周边路段,方便消防车通行。

      说法

      律师 “阻碍通行”缺执行细则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亮介绍,德国法律给予执行任务的消防车以充分“特权”,任何车辆听到消防车的笛声必须立即让行,而且法律的执行力度、公众意识都相对更高。

      李亮介绍,我国“道交法”和《消防法》规定,消防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不得穿插超越。如阻碍通行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警告罚款乃至拘留。但执行起来却大打折扣:因急于救火,交警、消防没时间处理抢行车辆。路况是否存在避让条件、司机是否构成故意阻拦或存在过失,也存在争议。此外,法规的执行缺乏明确细则,公众的整体意识还有待提高。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购物车(0)    站内信(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