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访
消防 呼吁车辆绕开火灾现场
昨日,丰台、东城、海淀等多个城区消防中队的消防员称,救火途中遭遇社会车辆不避让的情况并不少见。
一位消防员称,出现场时,有时眼看前方火苗越来越高,可前方车辆就是不紧不慢。“有交警疏导还好点,如果没有可能就会耽误火情。”
多名基层消防员坦言,如火灾发生在上下班高峰期和繁华路段,最容易堵车。“比如上下班高峰期的二三环,前方车流拥堵好几千米,体型庞大的消防车又走不了应急车道。”
2011年11月8日至今,北京消防局多次通过官方微博呼吁司机绕行起火周边路段,方便消防车通行。
说法
律师 “阻碍通行”缺执行细则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亮介绍,德国法律给予执行任务的消防车以充分“特权”,任何车辆听到消防车的笛声必须立即让行,而且法律的执行力度、公众意识都相对更高。
李亮介绍,我国“道交法”和《消防法》规定,消防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不得穿插超越。如阻碍通行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警告罚款乃至拘留。但执行起来却大打折扣:因急于救火,交警、消防没时间处理抢行车辆。路况是否存在避让条件、司机是否构成故意阻拦或存在过失,也存在争议。此外,法规的执行缺乏明确细则,公众的整体意识还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