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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资近两百万、楼宇敞亮的一所“逸夫小学”,摇身一变,就成了汽车4S店,这个弯子确实转得急,颇有时空错乱的感觉。不仅令那些刚刚新鲜了两周的小学师生不能接受,就是一般民众也觉得荒唐。
上学不方便、有安全问题就是出租新校舍的理由吗?显然未必。根据常识,刚刚建起来的新楼,不会比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砖瓦房更脆弱、更不安全。新校舍所谓的“不方便”、“不安全”,到底是经过了哪些权威部门的监测、认定?既然不方便,当初规划建设新校舍的时候何以顺利通过?既然不安全,则建筑质量是不是过得硬?其实说到底,这些都不过是随口扯来的说辞罢了,目的只是为了出租房子。
按照法律规定,即便是新校舍有赵村村委会投入的资金,村里也无权单方面处置,及至完全变更此项公益捐赠的性质和将小学校用作商业用途。可以说,此举不仅仅是对邵逸夫先生善良意愿的粗暴扭曲,更是对事关全体村民公共利益的肆意侵犯。
更何况,赵村村委会参与出资、负责管理,只是代表全体村民在出资、在管理,这种“看管”并不意味着就天然拥有所出资金的所有权,可以自行其是。无论是筹资办学,还是出租房产,或者是所收租金的使用,这些行为都应该征得全体村民的同意、征得捐赠方的同意,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这既是人之常情,更是法律的底线。
据说,因为媒体介入,渭南市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才责令赵村村委会恢复“逸夫小学”的教育用途,不过,仅仅是恢复还远远不够。当下,不仅要尽快恢复“逸夫小学”,还应该认真调查这一租赁行为到底是如何发生的?这几年收取的租金流向了哪里?这中间存不存在贪腐情形等等。这些问题不搞清楚,则类似“吃公益”的行为将不可能禁绝,那些投身公益事业的慈善家、民间爱心人士,也不可能真正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