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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在苹果首度公开回应此事2天之后,唯冠方面在北京召开了媒体说明会。唯冠披露,苹果当年通过欺诈手段获得了iPad海外商标权,而且唯冠从未出售过大陆iPad商标权。
就在当天晚上,广和律师事务所透露,深圳唯冠诉顺电惠州家华店及第三人苹果电脑案宣判。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顺电惠州家华店及第三人苹果电脑侵权。这是iPad商标纠纷开始至今,第一家被法院判定败诉的苹果经销商。
目前,苹果对于上述消息没有任何回应。
唯冠:苹果“设计”拿走商标权
“苹果把自己的iPad产品做得尽善尽美,受全球用户喜爱,但这不是苹果未获得商标的时候进入中国市场的理由。”发布会上,唯冠集团创始人杨荣山坦言唯冠“很委屈”,并称网上流传的索赔100亿并非唯冠的要求,而只是专业人士的看法。
据悉,iPad是唯冠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研发的一款产品,全名为Internet Personal Acess Device,定位于一款网络终端设备,唯冠曾为该产品投入超3000万美元。
与苹果的iPad不同,唯冠的iPad产品类似于小型台式机,在2000年正式对外发布。同年,唯冠国际旗下唯冠台北公司在多个国家与地区注册了iPad商标。2001年,深圳唯冠又在中国大陆注册了iPad商标。
杨荣山表示,2009年苹果公司通过“精心设计”,在英国成立了一家名为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的公司(下称“英国IP公司”),并找到台北唯冠称iPad商标与公司名相近,希望能购买该商标,并多次承诺不与唯冠进行同业竞争。由于当时唯冠正面临财务危机,计划进行收缩,因此同意以3.5万英镑完成该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