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聂磊涉黑案查处的“保护伞”问题,记者采访了省人大代表、市检察院检察长董以志。他向记者证实,随着时间的推移,聂磊涉黑案查处的“保护伞”数量确实增加了。目前查处的“保护伞”主要来自公安机关。
此前案件已经进入评议阶段
公开信息显示,2010年6月,市公安局一举将以聂磊为首的重大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摧毁。2011年12月20日,“聂磊涉黑案”中以聂磊为首的32名被告人,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胶州法院大法庭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共144名被告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故意伤害罪、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等十余项罪名,被陆续开庭审理。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1995年以来,被告人聂磊、姜元、任昊等人纠集在一起,以暴力 、威胁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并以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办游戏场所等方式,聚敛了大量财富。公诉机关认为,聂磊等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市中院院长邹川宁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目前,聂磊涉黑案已经进入了合议庭评议阶段 。这期间,合议庭组成人员将严格依法履行评议职责,对庭审时公诉人的每一项指控,以及辩护人的每一个辩护意见,都将认真研究对接。
合议庭评议结束后,评议结果将提交给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将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