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认为政策未变
上海市房管局表示,楼市限购政策制定之初就已明确,所谓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概念,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包括持有本市长期居住证连续满三年以上的居民家庭。因此,自去年初实施限购后,持长期居住证连续满三年的居民家庭,和本市户籍居民一样,已有一套住房的,可以再买一套;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时不得再买。因此,不存在放松或改变的问题。
记者查看了2011年2月1日上海出台的《关于本市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1〕6号),包括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措施,其中就包括限购政策。上海版限购政策明确规定,对于上海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供一年以上在沪缴纳个税或社保证明的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以及不能提供在沪纳税或社保证明的非户籍居民,均暂停在上海向其售房。也就是说,上海户籍家庭可拥有两套住房,而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只能拥有一套住房的,超过规定房产数量的,都属于限购范围之内。在这次出台的限购相关政策中,并没有文字解释何谓户籍居民家庭,更没有明确认定持长期居住证满三年的外地户籍居民可享受本地户籍居民同等购房资质,即也可以家庭为单位拥有两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