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罂粟拉面@详细新闻
据了解,去年6月,银川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15家拉面馆进行抽检,发现其中4家拉面馆的拉面汤内含有罂粟壳(籽)所含的那可丁、罂粟碱、蒂巴因、可待因和吗啡成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随即吊销这4家拉面馆的餐饮许可证,并将店面查封后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其中位于金凤区的两家分别是“津津有味”拉面馆和“真功夫”拉面馆。
通过“津津有味”和“真功夫”拉面馆老板马某、朱某向公安机关的供词可以发现,二人于2011年6月和5月分别从银川市北环批发市场购买150克和100克罂粟籽研磨成粉后,用于调制拉面汤料。银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白军生说,银川市已建立起食品安全行政监管与司法部门紧密协作机制,对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一律移交司法部门刑事追责。
2011年6月28日,马某和朱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先后被刑拘。涉嫌出售罂粟籽的“大名府”调料店老板刘某也被刑拘,随后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对3人正式批捕。检方在起诉书中表示,3名被告应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审理,法院认为3名被告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处马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判处朱某和刘某两人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