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点35分,涟水纪委网络发言人跟帖回复:“安东一怪网友,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将在了解情况后回复,另,请你注意文明用语”。随后于10点49分再次回复,“我们理解你的心情,但是阳光纪检作为一个公共的平台,来之不易,希望大家都能够自觉地文明发帖,共同呵护阳光纪检,再次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2011年12月5日,该网友发表了名为《涟水县公安局,你是公正执法,还是打击报复?》的帖子,称“自己因为发表了20日的网帖,被涟水县公安局以公然侮辱他人为由,处以行政拘留9天的处罚。对于我的行为,个人辩解最多也就是爆了粗口、素质低下而已,怎么也构不成公然侮辱他人。侮辱他人,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该帖子引发众多网友热议。有网友跟帖:“支持文明上网,骂人可不行”;也有网友表示:“网友因为言语不周被拘留,确实有点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