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度钨矿锑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第一批)的通知
洛阳、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家对钨矿、锑矿等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的要求和河南省钨矿锑矿开发利用情况,现将国土资源部下达河南省的第一批钨精矿(三氧化二钨65%)开采总量控制指标2500吨全部分解到洛阳市,锑矿(金属量)开采总量控制指标750吨全部分解到三门峡市。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2年度钨矿锑矿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第一批)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27号)要求,认真做好指标的分解和下达工作,做到控制指标到县、到矿山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专人对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进行监管。要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于每季度前3日内向省厅开发处报送上一季度本辖区内钨矿、锑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