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亦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国家无论课征什么税,要由一定的纳税义务人来承担,舍此就不成其为税收,因此,纳税人是税收制度构成的基本要素之一,纳税人的钱是不是应该合理运用呢,这是很明显的答案。芜湖新政地方政府救市的时候,就用专家网友质疑用纳税人的钱救楼市是什么逻辑。
用纳税人的钱救楼市是什么逻辑?
安徽芜湖市政府出台救市新政,新政中明确指出,在芜湖市区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在办理产权登记时,财政部门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助。另外,对于购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财政部门还给予特定补贴。(中国青年网)
日前有报道说,芜湖房价同比跌幅居全国之首。明眼人一看便知,当地政府坐不住了,于是出台救市新政。和芜湖类似,前不久广东中山楼市实行“新限价”,每平方米升至6590元。在中央政府极其坚定的调控之下,房地产市场好不容易逐步趋于理性,畸高的价格泡沫正在逐步消失,在此关键时刻如果稍微放松,调控或将功亏一篑。中山市直接进行房价管制不符合市场逻辑,放松似乎可以理解,但是,从中释放出来的信号值得注意。
本轮调控进行到现在,房价进入下行周期已确定无疑。按照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近日发布的报告,全国100个城市住宅平均价格为8793元/平方米,连续5个月环比下跌。与此同时,不少城市出现土地流拍情况,2011年,几乎所有城市的土地出让金收益都出现下降,这让不少地方政府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救市声音不绝于耳。
但是中央的调控口径并没有变化,调控的决心尚在,所以绝大多数城市没有直接救市,不过观望情绪明显。芜湖出台救市政策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脚,说“此举是为了加强住房保障,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但是,为何单单补贴购房者,而不是将这些钱用于保障房建设和廉租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