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解释二:
银行贷款认房又认贷
额度紧张二套房贷难
市民林女士是一事业单位员工,目前已有一套房的她希望再买一套,不过之前一套房的贷款还未还清,林女士很想知道在目前的政策下自己能否再申请银行贷款。
记者了解到,根据住建部等三部门出台《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二套房认定以家庭为单位,并执行“认房又认贷”的原则。就是说,如果林女士之前已申请享受过房贷达两次甚至以上,无论她现在有多少套物业,都不能再申请房贷了。不过,如果林女士过去只有一次房贷记录,目前只有一套自有住房,是可以按照规定再度申请房贷。例如,按照部分银行的规定,申请房贷人的月收入应至少为月供额的2倍,只要林女士开出的收入证明和工资流水账等资料,能证明其月收入扣除目前的月供额,是其新申请房贷的月供额的2倍,可以再申请房贷。
个案解释三:
女婿房产想转赠丈母娘
省不了契税还得多交税
李先生和太太结婚2年,嫌原来位于海珠区日常居住的房子区位不好,一直在寻找新的大房子,同时李先生还有一套小户型单位在放租。由于李先生的父母都在外地,所以他打算把房子过户到丈母娘名下,这样自己就可以获得购买新一套房子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