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卸任后,将租住于深圳东海集团开发的位于福田区的君豪阁,而东海集团主席黄楚标是政府发牌的香港数码广播的主要投资者。曾荫权表示,2010年有意租住深圳东海集团的房屋时,没有向行政会议申报。他承认当时没有想到东海集团主席黄楚标是香港数码广播的主要投资者,但强调他未申报不影响发牌的决定,是否向香港数码广播发牌,由广管局研究及撰写报告,当时广管局一致通过发牌,而行政会议的参与很少。
他说,2010年与黄楚标谈起有关房屋,对方提出将会所改建,曾荫权表示有兴趣,对方在2011年起开始装修,曾荫权其后以每年约100万港元租住3年。
东海集团也发表一份声明,称集团是以市值签订三年合约,每年租金为80万元人民币,租金不包括水电费、卫生费和工人、司机或任何其他服务的费用。声明说,该套住房面积626.4平方米,原为会所,使用多年,日久失修,计划改建及重新装修作出租住宅,工程预算少于300万元。
廉署将会调查,港府2008年向黄楚标批出数码广播牌照、以及今年1月曾荫权运用酌情权容许不符合资格的李国章出任黄楚标为主要股东的香港数码广播主席及董事等决定。
曾荫权昨日表示,假如廉署要就近日事件进行调查,他乐意配合,以释除公众的疑虑。
根据《防止贿赂条例》,必须证明曾荫权在接受黄楚标的经济利益前后有利益输送的事实。例如在公职决策上优待对方做出回报才构成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