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声音
酒店回应扔食物是正常耗材
记者就此事联系酒店的餐饮部罗经理,对方答复,五星级酒店的管理肯定要非常严格,为了确保酒店的品牌形象与服务质量,所有淘汰的食物都不允许重复使用,也不允许员工私自带走。至于浪费食物一说,对方表示,那是酒店的“正常耗材”。
既然还可以再食用,而酒店又不会再用了,由员工带回去食用,不也是避免浪费的方法吗?对此说法,罗经理表示,这一做法肯定不能允许。“星级酒店的员工带剩饭菜回家,成何体统?”
律师分析“盗窃”一说不成立
李红人老实,也能吃苦。再找一份相当的工作也不难。可三个月以来,她一直很窝心。她就此向玄武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中心立即指派法援律师居志刚代理她的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一案。
居律师告诉记者,酒店的“盗窃”一说,在法律上站不住脚。“如果认为她盗窃,就应当报警,由公安来认定盗窃事实。再者,她准备拿走的,是客人已经付过钱的剩余食品,所有权是客人的。酒店只是代为处置。现在再把这些食品认定为酒店财产,也不合理。难道说她不留了,酒店就会收回再售吗?”
从情理上来讲,居律师也认为,员工见到尚能食用的食物,不忍倾倒,是很正常的心理。一般小酒店饭馆之类的做法,有些甚至是分给员工来食用。这也符合绝大多数老百姓的生活习惯。现在,该酒店竟为此开除了李红,居律师认为是小题大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