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厕位不合理或侵权
妇女权利工作者、时事评论作者吕频认为,公共厕所作为公共资源,要保障资源享有的公平和资源使用的效率。
在吕频看来,所谓“占领男厕所”的意义不是利益的占领,而是要男性和女性共同反思公共厕所资源的分配是否公平。
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负责人刘小楠认为,如果按照厕所的分类来看,学校里的男女厕位不合理有可能涉嫌侵犯女性的教育平等权,因为厕所是一种附属的教育设施;用人单位男女厕位不合理有可能涉嫌侵犯平等就业权,因为就业平等应包括工作条件的平等;公共场所的是公共设施,厕位不合理涉嫌侵犯的是妇女在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方面的平等权。
回应
增加女厕比例,明确建设标准就行
对于女厕门前排队的说法,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卫管理处处长于朝臣称:“商场、车站、学校、医院等社会单位的厕所,并不是公共厕所,不属于我们的管理范围。”
对于出台法规增加女厕位数,于朝臣认为并不需要。“增加女厕比例,明确公厕建设标准就行了。”
对于《公开信》中建立无性别厕所的诉求,于朝臣说:“固定水冲厕所不能建无性别厕所,男女共用,估计女士进去也不方便。但人流量过大的地方是可以建的,比如火车上以及街上的环保移动厕所。”
于朝臣说,郑州2009年至今新建的公厕有200多个,女士蹲位都要比男士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