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开封通许县交巡警大队因在行政执法工作存在严重违法问题,被省交警总队暂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罚权,并进行整顿。
2012年2月13日,省交警总队接到群众高某的举报,开封通许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罚款不开票,并且态度恶劣。接到举报后,省交警总队责成开封市交警支队核查处理。
开封市交警支队经调查查明:2012年2月11日,高某驾驶农用三轮车行至开封市通许县西关,被该县交巡警大队民警以车后牌不清为由进行处罚,最后执勤民警收了其200元钱和2盒烟后,未开具任何票据让其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