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有关新闻报道,台山市给出的说法是,黎亚平之死属于“俯卧撑”之死,即黎亚平的死亡责任不在看守所,是黎亚平自己做俯卧撑后倒地过程中脑袋碰到洗衣池所致,属于意外伤亡。
但是,黎亚平“为什么会在洗衣房做俯卧撑?”在公安提供的视频中,已经洗完衣服的黎亚平开始做俯卧撑,对于这种举动,家属表示质疑:为什么有这种举动?台山公安称,黎亚平过去就有洗完衣服做俯卧撑锻炼身体的习惯。
有关视频,确实可以说明一些问题,但是,谁能证明黎亚平有此习惯?仅凭台山公安的一家之言,如何服众?
另外,据新闻报道,黎亚平的姨侄子王先生说,根据公安提供的黎亚平收押看守所时的体检资料,黎亚平患有高血压,王先生认为高血压的姨夫不宜羁押,即使羁押也应该由看守所给予随时复查和提供相应降压药品,公安称曾给黎亚平药物,但根据公安提供的记录,里面没有降压药。王先生认为,是看守所的失误导致其姨夫死亡。
如是,那么看守所为何不给黎亚平降压药?且为何不提醒黎亚平——做“俯卧撑”可能会引发高血压问题?而依照常规,大凡有高血压的人,都会随时跟降压药为伍。对此,看守所难道不清楚?
显然,这次“俯卧撑”之死跟监管方不无关系。面对此非正常死亡,“导致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对直接领导、分管领导一律先停止执行职务,待查清事实后再依纪依法处理” 公安部之指令,起作用了吗?另外,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就分别下发的《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规定》、《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通知》等文件,在此次非正常死亡事件中,有何效力呢?
所以,建议广东省、台山市有关部门严查这起“俯卧撑”之死。否则,仅凭台州市现在给出的说法,不但不能服众,而且会引发更多更大的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