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中组部对山东省委组织部复函(组厅函字[2010]182号)也明确规定“县(处)级女干部退休年龄问题,仍然按照组通字[1992]22号文件执行。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已执行的要继续抓好落实,没有执行到位或没有执行的,要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这一政策。”
统计显示,目前全国只有河北、山东、湖南、吉林、黑龙江、贵州、安徽7个省坚持执行男女处级干部60岁退休政策。李崴说,这意味着全国还有很多省市没有执行这个政策。全国女干部数量本来就少,以广东省为例,广东各级党政机关中处级女干部有5609人,仅占全省公务员总数的1.2%。
“处级女干部是经过长期的实际工作锻炼和层层选拔出来的,但到55岁就退休了,直接减少了女干部的储备,导致厅级以上女干部后备不足,不利于女干部的培养与选拔,这是对干部资源的巨大浪费。”上海市妇联主席张丽丽说。
上海市妇联一直积极推动上海处级男女干部同龄退休政策的制定和落实。从2011年起,上海就已经恢复执行中组部1992年发布的22号文件。此外,上海市还规定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工作的相应职级的女干部,也可以参照执行这一政策。
“退还是不退完全自愿,是这项政策的特点。”张丽丽说,弹性操作是关键。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原来有些女性,在52、53岁的时候,已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做非领导职务的工作。如果她享受60岁退休的政策,相对而言,她还有很多时间可以工作,但能不能重返领导岗位,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张丽丽指出,第二个很突出的问题是,女干部55岁退休有些岗位可以腾出来让年轻干部接替,变成60岁退休后,这些岗位的空间就没有了,会给培养年轻女干部带来一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