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退休年龄设计需灵活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和国际劳工组织北京局2011年发布的《退休年龄问题研究报告》显示,有略高于一半的女工人不同意同龄退休,女干部和女技术人员则支持同龄退休。妇女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差异既与阶层差异相关,也与单位效益和个人的经济收益有关。
“目前全国各地在实行男女同龄退休方面的政策参差不齐,争论不断,这也体现了问题的复杂性。”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所长谭琳接受采访时说,处在不同的工作状态、工作环境、社会保障状态的人,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的看法。
“同龄退休就意味着把现在女性的退休年龄直接拉上来跟男性一样,这就太绝对化了。现在的这种争论不是说这个问题不该解决,而是说该怎么解决。”谭琳表示,未来退休政策的制定和修订,要体现公平、公正和弹性的原则。
今年两会期间,九三学社中央将建议国家重新制定新的人员退休法规或文件,特别是对高级专家、高级专业人才退休应有统一的规定,在统筹考虑《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各项平等权利、人均预期寿命、社保压力、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事实以及人才发展规律和国际惯例的基础上,规定男女统一的退休年龄。同时,兼顾弹性原则和个人意愿,允许当事人自己作出去留选择。
王晓龙等工会界政协委员也建议,国家应考虑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受教育层次、不同工作环境、不同工作性质女性的退休愿望,实行弹性年龄退休制度。即不论身份(干部或工人),不论性别,国家规定统一的退休年龄,在这个年龄段内,职工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出退休申请。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体力劳动者、知识分子、管理者等不同群体的差异性诉求,在男女退休年龄上下限相同的基础上,设计更为灵活、人性化的退休制度。(记者 刘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