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城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抢劫案,法庭上没有律师,也没有家人旁听。
站在被告席上的男子,身高1米6左右,穿黑色套头衫。他姓金,22岁,余杭人,捡垃圾为生。
去年10月23日凌晨3点,金戴着黑色鸭舌帽在街上闲逛,在青年路口,看到了一个穿黑色纱裙的姑娘。姑娘盘着头,露着肩膀,露着腿,趿着双拖鞋。
金悄悄跟了上去,两三分钟后,姑娘走向解放路工商银行的ATM机服务区,准备存钱。
金假装在隔壁一台机器上操作,用余光瞄着姑娘,随后走到姑娘身后说:“大半夜的不睡觉,在这里做什么。穿得这么少,勾引谁啊?”
姑娘吓了一大跳,背过身,说在给男朋友弄点钱花花。
金盯着姑娘的胸部一直看,姑娘半靠在ATM机上,右手握着手机,左手握着现金,一动不敢动。金突然走上前,朝姑娘胸部猛抓一把。
姑娘一下把他的手甩开,双手紧紧护在胸前。
金后退了几步,很快又上前迅速摸了姑娘胸部两把,还撩起姑娘的裙子。
“你干什么?!快放手!”ATM机服务区广播突然大响,金慌了,夺门就跑。原来,银行保安此时通过监控录像看到了他的动作。
姑娘蹲在地上哭了起来。
保安报警,民警很快在解放路新丰小吃店门口将金抓获,还在他身上搜出一把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