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面对情敌易丧失理智
据深圳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反映,虽然暴力犯罪在女性犯罪中所占比例不高,但因为其残忍性更容易引起社会反思。据调查研究,深圳近年来发生的多起女性杀人案件之中,感情纠葛是犯罪起意的主要动因,而且受害方多为与丈夫有暧昧关系的第三者。该检察官指出,在这些杀人案件中,平时文文弱弱的施害方在面对情敌时容易失去理智,以致于选择极端手段来除掉情敌。虽然因其出于维护自身家庭的动机而让人同情,但戕害受害者的人身也是不可原谅的,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
近三年19名未成年女性被提起公诉
去年刚满15岁的张某是一名花季少女,然而本该在学校读书的她却在两年前离家出走,交了男朋友,过早地混迹于社会。2010年,张某到某溜冰场溜冰,期间遭到一些男孩子调戏,于是张某叫在外面混的男朋友持刀前来帮忙,到场后男朋友一伙将被害人伤害致死。
经办此案的公诉一处女检察官王静波在道及此案时潸然泪下,王静波告诉记者,涉案的未成年人都是独生子女,父母也都四五十岁了,一宗案件毁了这么多家庭,实在让人痛心。
记者获悉,从2009年至2011年,三年间深圳全市共有19名未成年女性因为涉嫌犯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且罪名呈现多样化,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诈骗、贩卖毒品、非法经营、组织卖淫、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等均有涉及。
“她们过早地走进了这个社会。”余宏文检察官颇为感慨,“她们教育背景、家庭关怀不够,自我管理的意识不足,甚至还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却如成年人一般涉入到了这个社会的方方面面,一旦缺乏正确的引导,很容易被人误导、唆使、甚至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