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
应建更多渠道疏解女性情绪
在昨天的采访中,办案检察官普遍反映,女性作为弱势群体,自身的权益本身就易受到侵害,特别是在她们缺乏谋生技能、缺少感情依靠的时候,复杂的社会环境、不良的社会风气,常易成为促使她们走上犯罪道路的推手。
深圳作为一座移民城市,很多女性汇集在这里又缺乏父母、亲朋等在感情上的引导与疏缓,当感情生活受到威胁时,她们没有更多的途径保护自己,一旦感情用事,有的就会选择很极端的方式来处理。
“所以,社会多给予她们人文关怀就显得尤为重要。”余宏文检察官如是说,“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应进一步完善,让女性都能做到自立、自尊、自爱、自强,尽量使她们都有生技特长,都能经济独立,都能适应这个时代和社会。当她们的感情出现纠结时,单位、家庭和社工组织能主动的跟上,帮助她们有效地引导疏缓。同时,多通过一些公益活动体现社会对于女性的关爱,不要让她们感觉孤立、甚至绝望。另外,要多开展些普法活动,我们目前的普法行动已延伸到学校,但还要多向社区、向工厂延伸,让视野“偏窄”的这些底层的女性,一方面明白犯罪后果的严重性,另一方面也多学些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