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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小三驾车撞死原配获死刑 网友热议称其死有余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09   作者:秋天

      男子驾车撞死情敌被判死刑

      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刘金玉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认为罪名成立。法院判决被告人刘金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包某、张某各项经济损失合计340019元。

      刘金玉说:“孩子18岁了,我对不起孩子,孩子正需要我的时候,我在监狱里,非常后悔。”

      网友对“男子驾车撞死情敌”热议纷纷:

      lianbang02:奥迪男调戏良家妇女并撞死其老公破事都没有。这种人,死不足惜。

      曾经的蟀哥:偷人不是你的错你还玩出感情就是你的错啦。日久生情看来真的没错。

      小淫虫力挺苍井空:冲动是魔鬼。其实从小时候开始,人应当受一种教育:爱应该更多隐忍和理智,而不是一味的热血和激情。

      lbqwerty:想法挺好,本想以交通肇事罪判大罪化小,只可惜事与愿违。这人得多2,花钱出去搞,搞到自己送命,还陪拼头钱,对得起你爹妈你媳妇吗,SB

      weifangc:应该死刑,现在有一部分罪犯就是车辆作为杀人的工具,用车辆杀人更方便、更逃避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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