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30日,李强越想越不是滋味,遂向云南省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西城派出所报案。同日,公安机关将张军和舒怡抓获,并在舒怡租住的房屋内搜出不锈钢菜刀1把、棕色笔记本电脑1台、黑色伸缩警棍1根、手铐1副;同时收缴微型车1辆、人民币140985元。
2011年1月27日,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以张、舒二人涉嫌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向昭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4月6日,昭阳区人民法院以张军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12年零6个月。以舒怡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决定执行11年零6个月。
■故事背后
舒怡等人之所以能屡屡得手,在于打中了被骗者的“七寸”——公职人员的身份。这一案件也反映出当前个别公职人员道德滑坡的问题,加强公职人员伦理道德教育已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