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某全明星阵容影片的“演员国籍事件”。当时流行的说法是:一群外国友人,不远万里,来到中国,拍中国的历史大戏,这是一种怎样的精神?这是一种国际主义精神,是一种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奉献精神!
很明显,人们反感的是这些外籍名人“好处两头拿”的做法。趋利避害是人之常情,但“好处两头拿”肯定要有界线。还好,杨澜确实是中国籍。
不过,是名演员就不能入外籍吗?谁也没这么规定过,但问题确实是个问题。还有两个例子:一是“裸官”,即家人在外国或家人入了外籍的“人民公仆”;二是地方一级的政协委员,即基层政协为广开言路而吸收的外籍名人。“裸官”和地方外籍政协委员,说不行也许行,说行又也许不行。中国的事情妙就妙在“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