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公务员行为道德法制化也是世界发达国家公务员道德建设的普遍趋势,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法规规范公务员的行为道德,例如美国的《公务员道德法》、日本的《国家公务员法》、韩国的《公职人员伦理法》。为此,韩立明等代表呼吁,尽快制定《公务员行为道德法》,借助立法程序将公务员都应该而且必须做到的基本道德要求以法律的、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此外,她还建议借鉴国外成功经验,设立一个具有较强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公务员行为道德委员会,直接隶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并对它负责,专门对公务员的行为道德进行监督,并对违反道德的行为进行惩处。同时地方各级人大也可设立相应的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