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尽量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打了荆宪利一拳之后,醉酒男似乎还不肯罢手。张凯连忙上前将其控制,并呼叫同事支援。
“一般情况下,我们尽量‘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尽管法律明文规定: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袭击人民警察的,经警告无效,民警可使用警棍、催泪弹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
“有群众可能会想:你们警察连自己都保护不了,怎么保护我们?”张凯说。这也是许多民警心理矛盾之处:遇到对方动手,到底该怎么办?
将醉酒男控制后,张凯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当时,围观群众很多,一名路人不明情况“警察怎么打人了”,并当场拨打12345投诉。
“若此种情况下处置不当,很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山东森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振霞说,“现在,看到群众打警察,有人不认为有什么;但反之,很可能会激起群愤。”
"仇权’、‘仇警’心理的存在,让有的群众对民警的执法活动不支持、不配合。”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局长贾延昭认为,在当下复杂的社会矛盾背景下,基层执法民警处于矛盾的最前沿,很容易成为一些人发泄个人不满情绪的对象。
当然,有个别民警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以管理者自居,执法水平不高,执法态度粗暴,导致了矛盾的激化或转移。
“说真的,警察脱了警服,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无缘无故被骂、被侮辱、被殴打也会不好受。”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告诉记者,“如果不是穿着这身衣服,头顶着国徽,碰到那种蛮不讲理的,我真想狂揍他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