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频繁打擦边球 试点清理恐难永绝后患。两会提案引争议,国土部发言人表示将于2012年试点清理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一直游走在政策与法律的边缘,让乡镇政府、开发商等占尽好处,一拆了之治标不治本,“小产权房”不是法律上的概念,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和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没有土地出让金概念,也没有开发商疯狂的利润攫取,所以,“小产权房”的价格,一般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1/3甚至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