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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上的差别一般不会招致怨言,但机会上的不公却很容易形成积怨。积怨的结果,要么是导致一部分人的自暴自弃,要么是导致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仇视——仇官或仇富。对于前者来说,结果是社会活力的低下,对于后者来说,结果是社会阶层的对立与矛盾日益激化。但无论是哪一种结果,对于整个社会来说,都不是好事,对于这种环境下的既得利益者来说,更非好事。
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存在绝对的公平,因为,从自然条件来说,人与人之间由于家庭、地域、环境、智商等等因素,在参与社会竞争时,所能凭借的资源就是不平等的。但是,只要社会能够给予所有人以机会的公平,让所有的人都能有均等的机会面对同一竞争,那么,胜者就会受人尊敬,而败者亦会心悦诚服。或者换句话说就是,一个公平的社会,就是机会公平的社会,是一个不存在“萝卜招聘”,“血统”既不会成为障碍也不会成为敲门砖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