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权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提供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只有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消费者才能放心消费,才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安全权是保障民生、维护人权的需要。消费安全与民生幸福息息相关,与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息息相关,与人权保障息息相关。
“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活动的基本目标是:促使社会各界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的高度重视消费安全的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
3月15日,眉山东坡区工商部门将会同质监、卫生、物价、商务、药监、烟草专卖等消委成员单位,在城区三苏雕像广场开展3.15现场活动。参加现场活动的部门要设立咨询台接受消费咨询,现场处理消费投诉;通过文字和图片展示各部门消费维权的成果;设立展示台,进行实物展示,供消费者进行比较鉴别;发放宣传资料,倡导安全、科学、合理、可持续的消费理念。各工商所及消委分会在所辖场镇设立咨询台和投诉点。
3.15期间,还将通过多种形式集中发布系列以安全消费为主要内容的消费警示、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维护好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引导安全消费,贯彻落实“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开展专项维权行动:网络购物消费体验活动,指导消费者安全、科学、理性消费,避免网购风险;预付式消费体验活动,进行调研,查找存在的问题,促进安全消费和扩大消费;“关注老人、儿童、农民消费者”活动,加强宣传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 (潘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