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申请人资格要公示
想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市民,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或者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人才市场提供的大中专毕业生有关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州(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对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资格在当地媒体进行不少于15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库。
配租 公租房将实行摇号配租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申请的时间段、选择的公共租赁住房地点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摇号配租,并向获得配租的申请人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对本次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进入下一轮摇号配租;两次未摇到号的申请人,第三次可直接配租;若两次未摇到号的申请人较多、房屋不够直接配租时,各州(市)、县(市、区)可采取按照申请人员困难程度、申请顺序等方式进行合理配租。配租结果及时在当地媒体公布。
租赁 租金实行分级核定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租金以建设成本为基础,根据承租人收入状况和市场租金水平分级核定,原则上不得高于同地段同档次市场租金的70%。具体分级租金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区分不同保障对象研究制定,租金可以从承租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支付。
市场租金又如何确定?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每个片区的房屋租金价格,房产信息管理部门都有相关的数据备案,公租房的租金将根据同地段同档次房屋的市场平均租金价格作为依据,最高限不得高于同地段同档次市场租金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