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现场在二中院最大的法庭里,旁听席被媒体占满。来晚的记者只好坐在临时的"加座"旁听。
2011年5月8日晚,石柏魁潜入故宫斋宫,断开斋宫配电室安防系统电源后,破窗进入诚肃殿,窃得香港两依藏博物馆展出的金嵌钻石手袋等9件展品。
二中院审理认为,石柏魁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盗窃,情节特别严重,又系多次盗窃,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具有坦白情节,依法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处罚金13000元。对于辩方意见,法院未予采信。
整个庭审中,石柏魁显得很紧张,双手紧握在一起。宣判开始时,他深吸了一口气,眼睛紧盯着审判长。听完判决,石柏魁有些发愣,随后面无表情地被法警带出法庭。
"我们的辩护意见,法院全部未予采纳。我们认为量刑过重,我下午将会见石柏魁,我建议他上诉。"辩护人黄长勇表示,"我具体询问他对判决的看法,我尊重他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