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产国家,高级领导人的男女关系从来就是国家机密,以男女关系“诋毁”领导人的道德性,是绝对的反动和对政府的颠覆行为,会受处罚。但一般来说,泄露这等机密尚不构成判刑和死罪。但在朝鲜,金正日的私生活属于绝对的机密。可以了解金正日私生活的警卫部队“亲卫队”及官邸工作人员都没有公民证,他们无法进入到社会中去,一旦泄露了秘密就会被关进收容所,严重时会被秘密处决。
金正日因担心自己与成惠琳的关系暴露而将许多艺术家关进收容所,为防止自己与女演员于仁姬的传闻扩大而将之处决,这一事件在朝鲜就广为人知。
于仁姬,1970年代在朝鲜电影节堪称顶级明星。她和导演刘浩善结婚,生有3个子女。1970年代后期于仁姬曾与金正日有过一段不正当关系。后来她又和一个旅日朝胞年轻人有染。一次两人在车中做爱后打开暖风入睡,结果男人因窒息而死亡。
此事被公开后,世间对于仁姬的责难此起彼伏。她在接受调查的过程中要求见金正日的消息传到金正日处后,金正日就立即下令处决于仁姬。在众多电影界人士面前,一声“人民演员于仁姬犯下浮华放荡之罪,以人民的名义处于枪决”的宣判后当场被执行枪决。据说她直到最后还在哀求“让我见一见领导人同志”。金正日与于仁姬的婚外情,情节有如《色戒》翻版,女主角结局悲惨。
大概从1972年左右开始,金正日和自己的亲信们还一起举办秘密派对,大肆淫乐。派对的目的,是为了在党内主要位置安插自己的同伙和形成亲信势力。朝鲜把那些动员到金正日处派对助兴的女性叫做“欢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