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  
    行业频道
    组织机构 | 工业园区 | 铜业标准 | 政策法规 | 技术资料 | 商务服务 |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伦敦铜价 | 纽约铜价 | 北京铜价 | 浙江铜价 | 江苏铜价 | 江西铜价 | 山东铜价 | 山西铜价 | 福建铜价 | 安徽铜价 | 四川铜价 | 天津铜价 | 云南铜价 | 重庆铜价 | 其它省市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经济 » 正文

    部分县域金融机构获下调准备金率1%优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4-14
    铜之家讯:铜之家网综合消息:部分县域金融机构获下调准备金率1%优惠。记者13日从相关金融机构获悉,我国部分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已获准执行低

    之家网综合消息:部分县域金融机构获下调准备金率1%优惠。记者13日从相关金融机构获悉,我国部分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已获准执行低于同类金融机构1个百分点上缴准备金率的政策优惠。

    记者获悉,目前,我国部分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因在去年“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中达标,其需上缴的存款准备金率已获得下调1个百分点的政策优惠奖励。根据考核办法,优惠政策的实施期限为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曾会同银监会制定了“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根据这一考核办法,对于达标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按低于同类金融机构正常标准1个百分点执行。其中,“县域法人金融机构”特指法人在县域的存款类金融机构。

    分析人士认为,该优惠政策意在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以促进县域信贷资金投入,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购物车(0)    站内信(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