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土资源报消息:4月14日,国土资源部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在鄂尔多斯市联合举行和谐矿区建设试点启动仪式暨部署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决定在锡林郭勒盟和鄂尔多斯市开展和谐矿区建设试点工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赵双连,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中国地质调查局局长汪民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
汪民说,矿产开发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和谐矿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矿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和谐矿区主要内容概括起来说,就是实现开矿一处,造福一方;开发一小点,保护一大片;矿地和谐,科学发展。希望通过试点建设,能够更有力地推动全国和谐矿区建设,将我国的资源利用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就如何推进和谐矿区建设试点,汪民提出,一是要牢固树立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资源管理观;二是积极构建和谐矿区建设新机制,为全国推广奠定基础;三是落实矿产开发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和听证制度;四是继续稳妥推进露天煤矿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五是加强宣传和总结。
赵双连强调,开展和谐矿区建设试点是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稳中求快”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党中央国务院交付的一项重要任务,对此,内蒙古自治区要主动承担,全面完成。要通过这项工作的推动,实现内蒙古矿业的科学发展。通过试点,推动一方的和谐、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赵双连指出,试点工作要紧紧抓住和谐生态、和谐民生、和谐生产安全三个重点推进。在和谐矿区建设过程中要讲求方法:对法定的制度,无论企业、群众都必须严格执行;要通过充分协商,更多地照顾矿区老百姓的利益和诉求;通过科学评估和专家决策来形成一个科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