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之家网讯:财政部五大财税举措为小微企业“减负解困”。日前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财政部有关负责人4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明确了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的五项财税举措,财政部将积极行动认真贯彻文件精神,着力抓好政策落实,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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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措一:多项减税措施齐发力
在此次国务院发布的诸多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举措中,减税被放在首位。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梳理国务院意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大幅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
——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到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
——自2011年1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保险收入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的优惠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
——将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年底;
——对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的技术类服务平台,纳入现行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
这位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财政部还将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并进一步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研究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