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之家网讯:欧盟拟限制纳税人为银行破产埋单。据道琼斯通讯社4日披露,欧盟委员会即将针对解决欧元区银行业危机提出一份草案,核心内容是,当某家银行濒临破产前,政府有权进行干预,但银行破产成本的承担主体需“由纳税人向投资者转变”。该草案旨在降低各国纳税人救助银行的成本,迫使银行管理层及银行证券持有者承担损失。据悉,欧盟委员会预计将于6日正式向欧洲议会提交上述草案。
道琼斯通讯社披露的上述草案显示,其关键在于“自救”概念。根据该草案,银行破产损失应首先由银行股东承担,一旦股东完成这一义务的履行,从属债权人应在其他债权人中优先承担责任。只有在上述程序悉数完成后,才能诉诸高级无担保债权人。欧盟委员会在草案中表示,迫使债权人共担银行业危机损失需要付出代价,但长期来看,降低系统性风险给债权人带来的益处更大。
报道称,上述议案首先需要欧洲议会和欧盟各成员国批准,具体规则有望于2014年12月31日开始执行。当前,欧债危机和欧元区银行业危机正呈现恶性循环之势,尤以西班牙银行业危机最受市场关注,欧元区高负债成员国政府救助银行业的成本不断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