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经工作,现有证据证实:平邑县铜石镇南阜联小校长王加生于2012年5月30日上午,与他人调课,上完第一节课后,和多名同事一起到柏林镇参加同事父亲的吊唁活动,之后与他人共同饮酒、吃午饭,当天未再回到学校;走访闫XX之女的同班同学称5月30日上午没看到闫XX之女被姜峰叫出教室的情形;询问闫XX所提供的几位曾作证的同学,也均称未曾看到过相关情形,并称原来所写的有关情况,系被闫XX叫到家中,受闫XX指使所写:“我不愿写,吴XX的妈妈就说不写不让我回家”、“她逼着我,我就写了”、“其实我写的东西都是假的,我根本未看见”。询问语文老师沈XX,沈亦否认为吴XX穿裤子及看见吴被轿车拉走的情形。走访南阜村卫生室医生唐XX称,今年以来,没有老师带吴XX到南阜卫生室打针,更没有抢救过吴XX。证人沈XX还同时反映闫XX曾携带烟酒等到其家中让其做假证并被拒绝的情况。
据介绍,目前,公安机关为进一步核查事实,弄清真相,正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同时,拟请妇科专家对吴XX进行身体核查,但闫XX拒绝对其女进行进一步检查。相关工作仍在进行。公安机关表示将依法尽快查清事实,不冤枉一个好人,也决不放纵一个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