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包养情人现象屡见报端,身为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养情人显然是人神共愤的。然而工作人员包养情人还是屡禁不止,多个单位工作人员包养情人,甚至包养多个情人,主要是因为工作人员包养情人这一行为已然成为一种潜规则,国家和工作单位没有对此进行强有力的禁止。基于工作人员包养情人严重影响到官员自身形象和政府形象上,近日,一项针对工作人员包养情人进行处分的法规公布了。这或许将从很大程度上杜绝工作人员包养情人。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已于日前公布并实施。这一暂行规定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将受到相应处分。
暂行规定列举了6种需要进行处分的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包括利用专业技术或者技能实施违法违纪行为;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利用职业身份进行利诱、威胁或者误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利用权威、地位或者掌控的资源,压制不同观点,限制学术自由,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在申报岗位、项目、荣誉等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存在这些行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