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从未发文要求平坟
昨日,河南省民政厅社会管理处处长彭国平称,据他了解,省民政厅从未发过关于平坟复耕的文件,也没有下发停止平坟复耕的通知,“一个字都没提过”。
彭国平称,从河南省内多地市平坟复耕开始,主导部门并不是民政厅,而是“地方政府的事,平坟复耕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民政部门一家的事”。
彭国平称,在殡改方面,河南省民政厅主要推行的是:加大财政投入、惠民殡葬和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三项措施,这也是殡葬改革的方向。其中包括:免费拉尸、免费火化及免费安葬在农村公益墓地等。
目前,《殡葬管理条例》修改后,如何贯彻落实,是民政部门的主要任务。
■ 相关规定
留1个坟头罚乡镇1000元
记者获得一份周口市扶沟县的《平坟复耕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该文件于10月12日下发,其中明确规定县内干部带头,且有奖惩措施。
方案要求,副科级以上干部、股级干部、一般人员,分别在7到15天平掉自家坟头,且做好亲属思想工作。
“方案”显示,平坟后,这些干部还不能上班,要提交一份乡村两级证明,上面还要有乡村主要领导签字,干部们才能上班。并且,如果这些干部平坟不力,或是设障阻挠等,他们要被“直接采取组织措施”,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方案”规定,在扶沟县,对乡镇给予财政补助,对平坟前五名乡镇各奖30万,前三名被定位“一类乡镇”。在15名之前,均有10万、20万奖励。
据“方案”,如果完不成任务,不管哪一个乡镇,境内只要存在一个坟头,就要扣减乡镇1000元钱。完不成任务的乡镇不仅不拨付经费,“直接指定为三类乡镇”。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还要进行责任追究。
“方案”还规定,乡镇干部殡葬改革,被定了500分的年终考核。对平坟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工作不力者,将会受到诫勉谈话、被采取组织措施。
并且,对企事业单位及人员,如果平坟不力,可能会被取消文明单位或是取消个人一切评优、晋升,还有可能在电视台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