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独行女孩下手
咸某已经不是第一次
咸于梁家兄弟四个,用老大咸于梁的话说,老四咸某“平常很老实,只知道埋头过日子!”“小学毕业,没什么文化”。
开庭当天,咸于梁和二弟带着一帮亲友,连夜从江苏东海赶到慈溪。
咸某的二哥说,老四一个人在慈溪干活,弟媳在老家带两个孩子。不久前,老四还给家里盖了新房子,背了四五万元的债,但好像对日子还挺有信心的。怎么就突然杀了人?
“会不会留条命?”这是他们庭外讨论得最多的一句话。
因涉及未成年人隐私,不允许听庭,咸某的妻子张霞和一对儿女,也只好守在审判庭门外,咸某儿子15岁,女儿10岁。
在两个小时的庭审中,张霞几乎保持了一个姿势:耳朵紧贴在审判庭的大门门缝上,唯恐漏掉里面传出的每一个字。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对案件进行公诉:
2012年7月1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咸某在慈溪市龙山镇头场村长邱线道路改建工程工地,见被害人独自途经中横线公路,顿生歹意。被告人咸某冲上前,从被害人背后掐、扼住其颈部,将其拖至公路南侧,劫得被害人天语W619移动电话机一部(实际价值人民币480元),并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被告人咸某因恐罪行败露,将被害人拖至附近水沟用淤泥掩埋,致使被害人被掐、扼颈部及淤泥阻塞呼吸道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让张霞意外的是,这不是丈夫第一次作案:
公诉人继续宣读公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