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举证这样困难,为何警方仍要彻查呢?陆伟雄表示,因为有人明显地承认罪行,所以警方绝对有责任跟进,以示对法律的尊重,也不排除调查期间,或有任何突破、进展。
警方一向严格管制枪械,警方数字显示,使用枪械行劫数字剧跌;而自2007年开始起直至今年度10月一直都未有出现有关的罪案纪录,获得连续五年的零宗纪录(不包括电枪)。当年这些持械行劫案件主要是内地的“大圈仔”所为。
去年4月时,一名64岁退休惩教人员梁国炽在公屋寓所被警方揭发他私藏大量枪械,包括手枪、手榴弹及催泪弹枪等,还有近4,000枚弹药。梁国炽于1985年曾持有军火牌照,其后承认自己无牌持有火器及弹药罪,但法官认为他未有确保安全,最后判他入狱18个月。